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獎助學金公告系統 v1.5.1

目前累積瀏覽84207人次

目前共有35筆有效資料  搜尋獎助學金名稱:   每頁顯示 筆資料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末頁 跳至第/2頁 每頁顯示 30 筆資料
目前共有 35 筆資料
序號 獎助學金名稱 人氣 申請截止日期 獎助金額 獎助人數 特殊身分
1 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胡灼湛老師紀念獎助學金」 15 2024/3/26(二) 每名3000元 5名 家境清寒學生
2 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江美琴老師慈暉獎學金」 17 2024/3/26(二) 每名5000元 5名 家境清寒學生
3 慶寶勤勞清寒獎學金 9 2024/4/8(一) 每學期1萬元 2人 (一)申請人持有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家庭證明。
(二)各項成績標準如下:
學業(智育)
112學年度上學期平均成績80分 (含)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
操行(德育)
112學年度上學期操行成績80分 (含)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含)以上之處分。
無操行成績者,以評語無負面評語為標準。
體育
112學年度上學期體育成績70分 (含)以上。
若無體育成績(非必修或選修課程)則無須提供。
(三)其他條件要求:
1.具中華民國國籍及學籍者。
2.於申請本獎學金時,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不包含政府單位)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
3.獎學金發放日仍在學之學生。
4 財團法人陳忠陳葉蕊文教基金會113年度清寒學生獎學金 27 2024/5/3(五) 30000 全國大專及高中職組共65名(暫定),名額有限採擇優(家境、學行考量)錄取
本獎學金之審查標準,依序以下列家庭狀況為優先考量:
1.父母雙亡(或單親無職業)生活無依者
2.家庭遭遇重大變故
3.政府有案之社會救助戶(例如:低收入戶者)
4.一般清寒子女
家境清寒(應附相關證明文件),全戶請以1人申請獎學金為限、學行優良。
5 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10 2024/4/12(五) 獎助學金各為5000元 獎學金全國高中組31名
獎助學金全國高中組5名
警察子女
6 社團法人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112學年度高中職專、大、碩【誌善】清寒學生進步獎學金 21 2024/5/17(五) 每名新台幣捌仟元 每校至多推薦2名(全國上限30名) 高中職及五專2、3年級含五專4年或高中職今年畢立即考入大一,19足歲以下在學清寒學生
前學年度上、下學期皆具修課成績及修習學校規定學分數,並符合下列四條件者:
(一)孝行、品德可彰,以下A、B、C三選一 :
A、由確實指導該生一年以上之師長或之前師長認定,並於申請表親簽。
B、由戶籍地現任一年以上之該村里里幹事或之前任村里里幹事認定,並於申請表親簽。
C、提供由學校或政府機關頒發之孝行可彰、品德可彰之獎狀影本為佐證。
(二)弱勢清寒,不論是否為中低收入戶,只要家境確實弱勢且清寒,以下A、B、C三選一:
A、由符合前項A、B資格之師長或村里里幹事認定者,於申請表親簽。
B、政府發給之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當年度有效期限內)。
C、若無以上證明,申請人也可自行簡述家境清寒狀況,填於申請表中。(內容需具體簡述家庭清寒(含變故)狀況,若無則視為無效。)
(三)必全符合,由校方認定。(一年級生由前學校認定及推薦,亦可由現就讀校方推薦)
1.前學期成績較前前學期進步(且以中文文字表達能力進步程度為主)。(校方認同可推薦)
2.前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未受記過以上懲處(特殊原因校方認同,可推薦)。
3.平均成績為該年級前65%(若有特強科目或專業進步,校方認同可推薦)。
7 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3年嘉新獎學金」 25 2024/4/8(一) 10000元 全國暫定400名,將視申請情況調整,本會保留增減名額之權利。 具備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之學生
8 113年度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 14 2024/4/22(一) (一)技職學生獎學金:三百名,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二)技職學生助學金:二百名,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三)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
1、國際性:國際競賽或展覽比賽成績前三名或具備正(備)取國手資格者,每名(組)新臺幣五萬元。
2、全國性
(1)全國技藝、技能競賽、展覽或全國(含)以上比賽成績第一名,每名(組)新臺幣三萬元。
(2)全國技藝、技能競賽、展覽或全國(含)以上比賽成績第二、三名,每名(組)新臺幣二萬元。
(3)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獲金手獎、領有技術士證者(甲級),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一)設籍桃園市滿六個月以上,年齡未滿二十歲,且具正式學籍就讀國內高級中等學校。
(二)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三)成績符合第三點規定。
前項學校學生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及七年一貫制前三年,但不含延長修業年限者。
9 財團法人立賢教育基金會---113年度獎助學金(含【The Shiner清寒獎助學金】及【火炬助學計畫】) 24 2024/3/25(一) 清寒獎助學金:3000元
火炬助學計畫:長期資助(至畢業)每人每月2,000元
因獎金核發時程因素,「火炬助學」僅開放目前高一、高二(或其他學制同等階段)學生申請。
兩項獎學金合計每校總申請件數上限三件,其中含「火炬助學計畫」上限一件,人數超過恕不受理。
請每位申請同學擇一申請
1.家境困難環境清貧或遭逢家變,仍於逆境中展現美好品德者。
2.家境清寒,仍有優秀表現者。
舉凡成績優異,或於某領域(文學、音樂、藝術、語言、體育、科技等或其他)展現高度的潛能與興趣者,可經由校方或老師推薦申請此獎助學金
10 屏東縣「112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 7 2024/3/25(一) 3000元 參見要點 (一)清寒獎學金: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及本縣國高中(職)學校在學之清寒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但不包含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及在職專班、研究所碩博士三年級以上學生:
 1、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但不包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
 2、家庭突然遭遇變故或其他情形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查核並由學校出具證明。
(二)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留縣升學獎學金:指本縣高中(職)學校學生,成績優異自願留縣升學或前一學期成績優異,榮獲該校第一名並經學校推薦者。
11 新竹縣112學年度第2學期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3 2024/3/26(二) 新台幣1000元整 未定 設籍新竹縣6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12 高雄市112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5 2024/3/26(二) 2000元 30名 1.設籍高雄市6個月以上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13 新北市113年度(112學年度)「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獎學金」 6 2024/4/19(五) 高中職組(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共四百四十五名,扣除低收入戶、身心障礙人數後,依申請人就讀公私立學校比例分配發給名額,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高中職組(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共四百四十五名,扣除低收入戶、身心障礙人數後,依申請人就讀公私立學校比例分配發給名額,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前項名額經核定尚有剩餘時,得在總名額範圍內調整移充。
凡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讀學生,得申請本獎學金。
14 王禎和青年文學獎助學金 36 2024/4/1(一) 每名新臺幣伍仟元 每年4名 (一)申請資格:
高中組:在花蓮就讀且有文學創作或文學研究之高中在學學生。
(二)如係清寒學生,請檢附證明,將優予考量。清寒學生係指家境清寒者或家庭突遭變故,如父母親或負擔家計者因病重、或家庭遭受重大災害等情形,致無力繼續就學者。
15 財團法人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教育基金會優秀清寒急難學生獎助金 38 2024/4/8(一) 5000元 10名 優秀清寒學生獎助金:家境清寒學生,學業平均70分以上(每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體育70分以上,無警告以上處分。
急難救助金:持有低收入戶證明,家庭發生變故,以致經濟困難,無法繼續學業或其他特殊原因肇致家境清寒,經證明屬實者。
16 邵金鳯女士紀念獎學金 33 2024/3/26(二) 2萬元 至多3名 凡設籍花蓮縣六個月以上,就讀本縣公、私立高中職校、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並具下列條件者:
(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無懲處紀錄(銷過者視為無紀錄)。
(二)家境清寒者,並由學校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村里長證明書。
17 113年度「寶佳高中學生獎學金」 41 2024/4/10(三) 2萬元 每校每年級可推薦1名,共計3名 一、持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的有效證明文件者。
二、失親(雙親;父或母亡故)、隔代教養(含親屬代養)、身心障礙(雙親;父或母)、單親(父母離異),或家庭變故(父母因故無法履行扶養責任或家庭遭受特殊變故等)的有效證明文件(含戶籍謄本)者。
18 財團法人台北市山西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 8 2024/3/26(二) 不定 不定 具有正式學籍之山西省籍學生,而未享有公費待遇者,母親為山西省籍者之學生(僅限親生子女)亦可提出申請
19 113年第一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生-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及生活津貼 13 2024/3/26(二)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生:每學期6000元
生活津貼:每學期3000元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研究所學生。
生活津貼: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學生,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二倍以下。
20 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急難濟助辦法暨個案轉介申請 29 2024/12/30(一) 不定 不定 有家庭突遭急難變故而影響就學之清寒學生
21 張榮發慈善基金會社會救助 33 2024/12/31(二) 提供單位至家庭訪視後才會確定是否補助 不限 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經濟困難者,急需幫助
22 中華民國紅心字會113年度「紅心向日葵獎助學金」-受刑人子女獎助學金 8 2024/4/23(二) 10000元 請詳見簡章 在監服刑受刑人之國小至大專在學子女
23 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技藝職能獎學金」 28 2024/12/31(二) 未定 未定 一、申請資格︰本獎學金申請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高中職、大學院校(含研究所、碩士班)藝術、體育、技職類清寒優秀在學學生。
二、本獎學金錄取名額、獎學金額依財團法人中華開發工業銀行文教基金會當年度預算決行之,每年以新臺幣500萬元為上限。
三、本獎學金之申請得隨時為之。已受獎助之學生得於接受獎學金屆滿1年後(即已接受兩學期之獎學金),檢具相關文件向財團法人中華開發工業銀行文教基金會再申請獎學金。
24 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7 2024/3/26(二) 1500元 47名 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家境清寒
25 雲林縣112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13 2024/3/30(六) 新台幣2000元整 125名 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者。
(二)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26 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3 2024/3/26(二) 新台幣1600元整 50名 1.設籍嘉義縣6個月以上,家境清寒,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同性質獎學金補助者
2.學業成績平均80分(甲等)以上
3.操行成績80分(甲等)以上或無記過之紀錄者
4.體育成績70(乙等)以上
所稱清寒,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 者:
(一) 持有鄉 (鎮、市 )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者。
(二)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 家庭收入有限,負擔學生費用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27 112學年度第2學期「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獎學金」 13 2024/3/20(三) 詳如成績條件 (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三)當學期(112學年度第1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28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2年度下學期單親培力計畫 18 2024/3/20(三) 補助標準
1、學費、學雜費及學分費
(1)高中(職):於修業年限內每名每學期最高補助新臺幣8,000元。
(2)國立大專校院:於修業年限內每名每學期最高補助新臺幣12,000元。
(3)私立大專校院:於修業年限內每名每學期最高補助新臺幣18,000元。
2、以上補助項目如超過修業年限而延長修業者,不予補助。
1、高中(職)組:每學年(計2學期)預計補助10名
2、大專校院組:每學年(計2學期)預計補助240名
3、以上2組得於經費額度內互相調整名額。
補助對象:單親家長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1、因離婚(含遭配偶遺棄、離婚訴訟中實際獨自扶養18歲以下子女者)、喪偶、未婚生子、配偶受徒刑或拘束人身自由保安處分(含強制戒治)執行中、遭受婚姻暴力與配偶分居之單親,並獨自扶養18歲以下子女。遭受家庭暴力單親提出曾經受暴證明(如警方處理家庭暴力事件調查表或報案單、保護令或判決書影本),並經社工人員轉介申請。
2、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大專校院並修習學位中(含大學、技職、師範、體育學院;不含選修課程、學分班、碩士班及博士班)。
3、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該縣市最低生活費2.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消費性支出1.5倍。各縣市標準將依公告最新年度為準。
家庭總收入計算方式:該縣市家庭總收入標準金額×12個月×全家人口(申請者加上及其撫養、同住未滿18歲以下子女人數)。
4、家庭存款本金平均每人未超過當年該縣市最低生活費用2.5倍所計算之全年金額,存款本金之推算依所得資料利息及當年臺灣銀行全年平均值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計算。各縣市標準將依公告最新年度為準。
家庭存款本金計算方式:該縣市存款本金標準金額×全家人口(申請者加上及其撫養、同住未滿18歲以下子女人數)。
5、未領取政府學費(含高中職免學費補助)、學雜費、學分費補助或減免者。
6、申請臨時托育費用補助,送托之居家式托育人員依據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規定,應向直轄市政府社會局、縣(市)政府委託單位辦理托育服務登記,或為合法立案之托嬰中心。
7、如子女由其三親等內親屬照顧者,依規定毋須辦理前款居家托育服務登記,惟該親屬應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6條第2項規定,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應為成年,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程、科、系、所畢業、修畢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
29 112學年度花蓮縣清寒優秀獎學金 44 2024/4/8(一) 高中4000元 高中職40名 (一)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
(二)未享有公費待遇或未請領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
(三)持有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四)無懲處紀錄且在校學業成績(或一般學科)平均八十分(甲等)以上。
30 宜蘭縣政府「113年第1次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 21 2024/3/20(三) 3000元 50名 (一)設籍宜蘭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研究所、實習生、在職進修及空中大學之學生)。
(二)學業平均成績、操性成績需80分以上(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單以資證明)。
(三)高中(職)、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不得申請。
(四)專科學校五專制,一、二、三年級學生屬高中組,四、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末頁 跳至第/2頁 每頁顯示 30 筆資料
目前共有 35 筆資料

管理者登入

Copyright © 2005-2024 Cabuli Garden All rights reserved.
瀏覽最佳建議 The Best View IE5.0+ / 800x600+
更新說明 系統開發與維護 張家誠@花蓮女中